用水供水矛盾日漸突出
近些年,隨著漢江經濟帶進入國家戰略,漢江流域進入人口城市化高峰期,城市規模膨脹快、城市人口增速快,對水的需求量大增。2014年1月,湖北省襄陽市向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遞交的關于南水北調工程對襄陽生態影響及亟須解決問題的情況報告,列舉了八條“不利影響將由預測分析變為現實”,第一條就是水量———“前期調水95億立方米/年,漢江在襄陽過境水量每年減少21%-36%,約1/3。”事實上,漢江襄陽段平均水位持續多年下降0.41米以上。
此外,湖北省宜城市供水公司取水口原設計水位為50.83米,最高水位為59.34米,實際運行中的警戒水位為49.8米。連續四年的干旱,加之丹江口水庫下泄水量減少,漢江水位顯著下降,到2013年取水口水位降至49.27米,低于警戒水位0.53米。泵站無法取水,宜城市區曾出現3次全城停水,最后不得不架設數條臨時抽水管道。宜城市襄城區歐廟鎮有鎮干部反映,以前機井不要20米深即可提到水,現在差不多要打到100米深,這種現象在漢江流域原本是不可思議的。
水質水環境顯著惡化
污染源主要來自三方面:
一是工業污染。在漢江流域集結了大批污染企業,大多數未達標排放,污水直排漢江,并且往往是上游污染下游,支流污染干流。漢江重要支流唐白河、蠻河由“上世紀五六十年代淘米洗菜,七八十年代引水灌溉”,到如今不僅“魚蝦斷代”,還催生了像翟灣村這樣的癌癥村。據調查,最近5年,漢江宜城市區段水質已經由二類降至三類、四類;宜城供水公司制水用藥成本由5年前的0.004元/噸,增加到目前的0.10元/噸。
二是農業污染。除了大量使用化肥、農藥所帶來的面源性污染,還有大規模發展養殖業帶來的大量排泄廢棄污染,絲毫不遜色于工業污染。以鄂西北曾獲“全國生豬調出大縣”稱號的某市為例,大部分養殖企業未嚴格按環保要求配套建設、正常運行治污設施,養豬場附近的堰塘水色變暗,腥臭難聞,不能灌溉,不能養魚;從地下200米抽出的井水不能聞,更不能喝。
三是城鄉垃圾和生活污水。雖然漢江沿岸城市都建起了生活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但規模普遍偏小,治污速度趕不上排放速度,排放標準過低,加上偷排現象高發,導致污水處理效率和效果大打折扣。有的治污設施建成后并沒有真正投入使用,大量未經過處理的廢水直接排放。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漢江水體自凈力顯著下降,不僅漢江鐘祥段以下,而且丹江口至襄陽段也多次出現“水華”現象。2014年4月24日,武漢三家水廠因漢江水污染影響停產,武漢部分城區供水“告急”。
應急機制嚴重滯后
據調查,漢江流域無論是鐘祥、宜城等小城市,還是襄陽、潛江、仙桃等大中城市,城市應急水源建設都嚴重滯后,一旦出現水資源危機,回旋的空間都很小。作為南水北調后的水資源損失區,國家除實施了引江濟漢項目外,并未在丹江水庫以下至荊州引江濟漢項目區以上區段實質性推進水資源(生態)補償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近些年,國家在漢江流域開發方面實施了一些道路、橋梁、港口、碼頭等項目,力圖將漢江打造成“中國的萊茵河”,這既有正面作用,也增加了漢江水質污染的不確定性。一旦各種不利因素疊加,形成水資源危機的幾率將會大增,一些城市將“守著漢江無水吃”。
為此,筆者建議:國家盡快制定《漢江流域水資源保護及開發管理條例》,通過完善法規來保護漢江水資源、水環境,規范漢江流域開發建設行為;建立并嚴格實施漢江中游飲用水源保護制度。除劃定保護區外,還應建立飲用水水源地生態補償制度,對飲用水水源地地區進行經濟補貼;成立國家層面的漢江流域綜合開發管理機構,負責統籌漢江流域開發的規劃、建設、管理或運營。統籌調度漢江流域水資源并加強應急處理;嚴禁漢江流域建設國家禁止建設的污染項目,已建設的要限期轉產或依法取締。對漢江造成污染的要嚴格處罰,甚至追究法律責任。強化漢江流域鄉村與農業的污染治理,限期關、停重點污染源。此外,建議國家大力支持、有序推進漢江流域梯級開發項目、“引丹濟襄(陽)”、城鄉一體化供水及漢江中游各城市供水保障、污水處理和垃圾處理項目建設。
(作者系湖北省宜城市政協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