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二次供水管理,保障供水安全,根據住建部、衛生部《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江蘇省城鄉供水管理條例》、《南京市城市供水和節約用水管理條例》、《南京市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辦法》,現通告如下:
一、二次供水設施的產權人或者其維護管理單位,應當每半年對貯水池(箱)清洗、消毒、防腐。此外,除一年兩次對二次供水設施定期清洗消毒外,如發現二次供水水質受到污染的,還應及時組織清洗消毒。清洗消毒完畢并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水質檢測機構檢測水質達標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定期進行水質檢測,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不具備自行檢測能力的,應當委托有相應資質的水質檢測機構檢測。檢測結果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并應當向用戶公布。
三、從事清洗消毒業務的專業清潔機構應嚴格執行二次供水設施清洗消毒規程,對直接從事二次供水維護管理的作業人員應當經過專業培訓,必須取得體檢合格證后方可上崗工作,并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二次供水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者應當查驗清洗消毒人員健康證明,并對清洗消毒全過程進行監督,將每次清洗消毒記錄歸檔并予以公示。
四、二次供水設施運行維護管理單位應加強二次供水設施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二次供水設施衛生管理制度和清洗消毒檔案。要做好水池(箱)的加蓋上鎖防護工作,對加壓泵房和二次供水設施周邊排水設施應及時整改,防止積水,杜絕蚊蟲孳生。停用水池(箱)應及時將水排干。直接從事二次供水設施運行維護管理的人員,也應當經過專業培訓,必須取得體檢合格證后方可上崗工作,并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二次供水設施,影響飲用水安全。
五、居民住宅用戶和相關單位應當對二次供水設施運行、維護、管理及維修、改造工作予以配合,不得擾亂二次供水單位正常工作秩序或者阻撓供水單位維護二次供水設施。
六、供節水管理部門將定期開展二次供水專項執法行動。對檢查中發現未按規定頻次進行清洗、消毒、檢測的二次供水設施運行維護管理單位,將嚴格執法,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從嚴處罰。南京市供水節水管理處監督電話:52270226
南京市供水節水管理處
2015年1月8日
南京市2014年度大用水量單位名錄(第一批)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和的通知》(建城[2012]57號)以及《住房城鄉建設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節水工作的通知》(建城[2014]114號)要求,國家節水型城市需建立用水單位重點監控名錄,強化用水監控管理,督促用水大戶定期開展水平衡測試,嚴控“跑冒滴漏”。南京市城市節水管理部門按照相關文件要求,整理并公布年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用水量12萬立方米以上的大用水量單位名錄(第一批)以及相關的管理要求如下:
序號 單位名稱 上年用水量(萬立方米)
1 南京中電熊貓液晶顯示科技有限公司 519.95
2 南京理工大學 430.77
3 上海梅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402.45
4 南京財經大學(仙林校區) 266.22
5 南京祿口國際機場有限公司 198.41
6 南京軍區南京總醫院 183.32
7 南京農業大學 176.95
8 南京汽車集團有限公司動能分公司(黑墨營廠區) 165.02
9 南京林業大學 156.13
10 南京中醫藥大學仙林校區 154.50
11 解放軍理工大學國防工程學院 150.54
12 南京郵電大學(仙林校區) 147.00
13 江蘇省人民醫院 145.24
14 南京師范大學仙林校區 145.12
15 東南大學(四牌樓校區) 115.96
16 南京大學(仙林校區) 111.25
17 南京體育學院 107.84
18 南京大學(漢口路校區) 107.41
19 南京嘉潤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107.20
20 南京郵電大學(三牌樓校區) 101.10等等
以上大用水量單位須按照《南京市城市供水和節約用水管理條例》和《南京市非居民用戶節約用水管理規定》的要求強化用水管理,并履行以下職責:(1)按季度(月)向南京市供水節水管理處分別報送季度報表和月用水量報表,報表的報送方式為:登陸南京市供水節水節水網(http://www.nanjingwater.cn),在首頁“非居民用水戶”上輸入用戶代碼和聯系人手機號碼,進入后進行填報;
(2)依法每3年開展一次水平衡測試(其中年用水量100萬噸以上單位每4年開展一次),未按規定開展水平衡測試的單位,城市供節水行政主管部門可依據《南京市城市供水和節約用水管理條例》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3)健全節水管理部門、管理制度和用水臺賬,每年底報送當年節水工作總結和下一年度節水工作計劃;
(4)單位管水人員用微信關注“南京供節水微管家”(微信號為:njjswgj)服務號,首次使用時輸入6位用戶代碼和本單位用水管理聯系人手機號碼即可實現單位綁定,綁定后可實時查詢本單位用水計劃、月用水量及水平衡測試開展等情況,并對照用水計劃,采取相應節水措施控制月度用水量;
(5)使用節水型器具,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單位內部不得包費制用水;
(6)加強節水教育工作,定期開展節水宣傳活動;
(7)積極進行節水技術改造,開展節水型企業(單位)創建活動。
如有節水相關報表和管理要求的疑問,請與南京市供水節水管理處節水監管科聯系,電話52313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