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兩個半月內,五年未變的廣州市污水處理費將至少提高0.1元/噸。廣州市物價局有關負責人10月15日表示,接下來還將召開聽證會確定調整幅度。
調高污水處理費的呼聲已經喊了一年多。幾個月前,廣東省政府印發《廣東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凡未開征污水處理費的市、縣城區,必須在今年6月底前開征。所有市、縣城區在2008年底前實行污水處理費最低收費標準,其中珠三角地區不低于0.80元/噸,山區及東西兩翼地區不低于0.50元/噸。“對污水處理收費政策落實不到位的,將停止安排其污水處理項目的省級財政補助資金和限制申報國債項目,暫緩審批該地區項目環評”。
記者了解到,目前廣州市污水處理費標準仍為2003年1月1日起實行的0.7元/噸。而此前廣州市物價局副局長吳林波曾表示,廣州的污水處理費目前按用水量的90%計收,實際收費為0.63元/噸,該標準無法彌補污水處理廠的正常運營成本和分攤投資費用,政府每年都要扶持。
廣州市物價局有關負責人10月15日稱,提高污水處理費已進入市物價局、環保局、財政局、建委和水務局等五部門的議事日程,物價局將做數據測算,包括測算物價和居民收入水平,提價后對每個企業甚至每戶居民的支付有多大影響等。方案一旦出臺,將按規定進行聽證,并報市政府批準。這也意味著,未來兩個半月內,廣州污水處理費將至少提高0.1元/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