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云南省玉溪市積極應對國家下達的區域限批令,全力推進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在主城區、澄江縣、江川縣等地同時展開。
國家環境保護部等4部委7月7日向社會公布2007年度各省區市和五大電力集團公司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結果,對存在問題的部分地區和企業分別作出暫停建設項目環評和經濟處罰決定。玉溪市城市污水處理廠建成兩年內實際處理水量低于設計能力的60%,澄江縣和江川縣污水處理廠不能正常運行,城市污水處理收費政策落實不到位,國家環保部決定,自公布之日起到玉溪城市污水處理廠整改完成并經環保部驗收通過之前,暫停審批玉溪新增化學需氧量排放的建設項目環評。這是環保部等4部委實施“區域限批”行政處罰以來,云南省收到的最大一張“罰單”。“區域限批”將涉及玉溪造紙、釀造、制糖、制藥、食品加工、畜牧業規模養殖、礦山洗選等行業。
云南省環保局和玉溪市委、市政府對此高度重視,玉溪市多次召開會議,研究城市污水處理廠建設管理整治等問題,要求增強做好城市污水處理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下最大決心、盡最大努力、用最快速度完成城市污水處理廠整改任務,及早解除“暫停新增化學需氧量排放建設項目環評審批”。要求這次“區域限批”涉及的縣區和市直有關部門力爭用最短的時間達到整改要求。中心城區污水處理廠日處理5萬噸二期主體工程要在12月底完成60%的工程量,確保2009年9月前主體工程全面完工并投入試運行;江川縣城、澄江縣城污水處理廠管網配套工程必須在12月底前全面完工;加強對自來水價格形成的管理,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城市污水處理收費政策。
同時,玉溪市要求未建設污水處理廠的華寧、易門、峨山、元江等縣抓緊做好前期工作,盡快開工建設,確保現有的污水處理基礎設施達標排放。
云南省環保局針對玉溪市存在的城市污水處理廠建設問題,開展現場辦公現場解決問題,現場審查審批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和環境影響評價,頒發項目行政許可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