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水利廳10月14日召開《陜西省城鄉供水用水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頒布實施動員會。這是陜西省乃至全國城鄉供水行業第一部地方性法規,首次將鄉村供水納入立法范圍,實現了城鄉供水一體化管理。
停水催費不得“連坐”
一戶欠費導致所有住戶被停水,這種催費方式屢見不鮮。而現在,供水單位這種行為將有法律約束。
《條例》中專門明晰了供水單位與用水戶的權利義務,規定:對于催繳水費后仍然不交的,供水單位可以對欠費用水戶停止供水,但不得影響對其他正常交費用水戶的供水;被停水的用水戶交清拖欠的水費后,供水單位應當在12小時內恢復供水;因檢修、施工等原因需要臨時停水的,供水單位應當提前24小時通知用水戶。
如果供水單位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義務,以及供水設施發生故障后未及時組織搶修,將被處以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還要進行賠償。
認為水表不準可鑒定
水表準不準,是用水戶關注的焦點之一。《條例》中規定,用水戶或者供水單位對水表準確度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具有相應資質的計量檢定機構檢測。計量誤差超過規定標準的,產權人應當更換水表,并承擔檢測費用;計量誤差符合規定標準的,由申請人承擔檢測費用。
供水水質要定期公布
自來水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但你是否知道水質如何?《條例》要求,供水單位應當對水源水、出廠水、管網水、用戶終端水等進行水質檢測,每月向相關部門報告檢測結果。縣級以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也要定期對供水水質進行檢測,并向社會公布檢測結果。隨著條例的實施,用戶終于可以用上“明白水”了。據了解,《陜西省城鄉供水用水條例》已于本月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