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鞏固農業農村水利發展基礎,根據《貴州省財政廳貴州省水利廳關于提前下達2024年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冬修水利建設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黔財農〔2023〕211號)文件精神,按照銜接資金管理要求,為扎實開展我縣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確保資金項目按時推進并發揮資金效益。經研究,現將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冬修水利任務)補助資金30萬元安排到具體項目(詳見附件1),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達資金主要用于支持農村供水工程維修養護和小型水利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實施單位要嚴格按照《關于印發〈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農〔2021〕19號)、《關于加強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的實施意見》(黔財農〔2022〕126號)、《關于印發〈貴州省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黔鄉振發〔2022〕13號)文件等有關規定,切實加強資金使用管理和監督,確保資金安全運行和有效使用。
二、項目實施單位要嚴格按照批復的項目實施方案組織實施,按照財政部、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預算執行管理的有關要求,嚴格實行報賬制、政府采購制和公示公告制,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專賬核算。在確保財政資金安全的情況下,加快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項目實施進度和補助資金撥付進度。
三、資金使用計劃、項目名稱、建設內容、覆蓋農戶、資金來源、建設期限、實施單位、監管部門等內容要按照項目的公示公告制度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四、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國家發展改革委扶貧項目資金績效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8〕35號)有關要求,對資金做好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加強對資金績效管理工作的實時監控,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五、按照批復的項目實施完成建設任務,并于項目建設期間每月25日前向縣水務局填報上月項目實施進度。
(聯系人:龍啟云,電話:0859-7233938,郵箱:735906421@qq.com)
附件:1.普安縣2024年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冬修水利任務)補助資金安排項目分配表
2.普安縣2024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冬修水利任務)補助資金安排項目績效目標表
普安縣財政局 普安縣水務局
2024年2月5日
附件1:
普安縣2024年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冬修水利任務)補助資金安排項目分配表
單位:萬元
序號 |
年度 |
實施單位 |
資金文號 |
項目名稱 |
項目村 |
總資金 |
本次安 排資金 |
備注 |
1 |
2024年 |
普安縣青山鎮人民政府 |
黔財農(2023)211號 |
2024年普安縣農村飲水鞏固提升項目 |
普安縣青山鎮下節河村 |
3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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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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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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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普安縣2024年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
(冬修水利任務)補助資金安排項目績效目標表
(2024年度)
項目名稱 |
2024年普安縣農村飲水鞏固提升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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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主管部門 |
縣鄉村振興局(縣生態移民局)、縣水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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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單位 |
普安縣青山鎮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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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情況(萬 元) |
年度資金總額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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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撥款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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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上級補助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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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級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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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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鞏固提升飲水安全人口13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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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指標值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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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出指標 |
數量指標 |
新修、維修改造飲水工程處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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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指標 |
工程建設質量 |
符合相關建設標準、規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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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指標 |
截止2024年底,投資完成比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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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標 |
項目實際支出是否控制在批復概算的單價內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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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標 |
社會效益指標 |
項目實施是否有助于提高當地群眾的生活質量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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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滿 意度指標 |
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 |
受益貧困人口滿意度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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