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老舊小區自身用地局促緊張,沒有閑置空間作為公共服務配套等改造中存在的困難,中國自然資源部日前出臺規劃土地政策予以支持。
自然資源部13日召開媒體座談會,解讀近日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規劃土地政策支持老舊小區改造更新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按照建設“宜居、宜業、宜游、宜學、宜養”社區生活圈要求,在老舊小區改造中補足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設施。
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規劃局局長張兵當日表示,該通知支持利用(老舊小區)周邊不能單獨利用的邊角地、零星用地等低效用地作為公共空間、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設施,特別是作為近期多次發生火災事故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和停放場所,切實保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例如,南京市石榴新村改造項目基于控規地塊劃分更新片區,將周邊邊角地、夾心地、插花地、非居住用地一并納入更新范圍,解決地塊不規則、碎片化、規模效應不足等問題。
此外,張兵透露,調研中發現,一些地方的改造受到規劃容積率、建筑高度等的限制,很難通過提高小區容積率方式來完善相關配套設施,實現改造的財務平衡。通知強調要加強規劃統籌,允許在單元中統籌空間功能和建筑量,在不突破上位規劃底線要求和強制性內容的前提下,可明確建筑量跨單元統籌的規則,處理好局部利益和整體利益,從而解決改造資金平衡難的問題。
通知還強調優化審批流程,鼓勵各地針對不同情形優化規劃許可辦理程序和分類管控規則。對于充電樁等按照設備管理的相關配套服務設施,以及老舊小區用地范圍內的管線等基礎設施更新改造,無需辦理規劃許可手續。涉及新增建設用地、改變土地用途和新增計容建筑面積等改變規劃條件的改造,應履行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