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搶抓設備更新重大政策機遇,加快推動全市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工作,按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攀枝花市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實施方案〉的通知》(攀府發〔2024〕11號)和《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四川省推進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川建城建發〔2024〕109號)要求,結合攀枝花實際,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省、市關于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各項決策部署,按照市場為主、政府引導,鼓勵先進、淘汰落后,標準引領、有序提升的原則,以城市住宅電梯、供水、污水處理、城市生命線工程、建筑節能改造等為重點,結合精明增長戰略的深入實施和在城市更新上大抓落實的有關要求,分類推進全市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工作,加快補齊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短板,保障城市基礎設施安全、綠色、智慧運行,在城鄉建設領域為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試驗區提供有力支撐。
在摸清全市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底數的基礎上,動態更新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計劃清單并加快實施,到2024年底,完成加裝更新住宅電梯110部,改建城市(縣城)供水排水管網87公里,改造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老舊破損管網5公里,完成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面積比2023年增長10萬平方米,基本完成存在安全隱患或國家明令淘汰的建筑施工設備的更新淘汰、改造或大修;到2025年底,基本完成技術落后、不滿足有關標準規范、節能環保不達標的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的更新改造;到2027年底,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投資規模較2023年增長25%以上,加裝更新(含改造、大修)住宅電梯400部以上,力爭改建城市(縣城)供水排水管網350公里以上,至少改造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老舊破損管網20公里,更新8個污水處理廠項目有關設施設備。
(一)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結合老舊小區改造,科學合理制定年度工作計劃,按照“能加盡加,愿加快加,先易后難”的原則,加大宣傳引導,鼓勵通過使用增梯信貸產品、提取房屋維修資金、住房公積金等方式籌措資金,減輕居民出資負擔,調動居民參與積極性。參考《四川省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設計示例》《四川省既有建筑增設電梯工程技術標準》(DBJ51/T033),按照建筑功能及交通組織合理、結構安全、對環境影響最小的原則,結合建筑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制定電梯加裝方案。強化安全監管,落實市級監督指導和屬地監管主體責任,加強電梯加裝規劃設計方案、施工、運行維護等全過程安全管理。加強后期維護管理,在受理電梯增設申請時,需同步明確電梯運行維護保養委托方案。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共有人應委托物業服務企業、維護保養單位或者專業公司等市場主體管理電梯,并按程序辦理電梯登記使用證;確實無法落實管理維護單位的,可由街道、社區兜底,確保電梯后續“有人管”“管得好”。對加裝電梯有爭議的居民,引導通過“兩調一訴”方式逐步化解矛盾糾紛。到2027年底,全市完成既有住宅加裝電梯300部以上,其中東區69部、西區45部、仁和區123部、米易縣32部、鹽邊縣35部。
(二)住宅老舊電梯更新。按照《在用電梯安全評估規范》(GB/T 42615)等規范要求,統籌對全市投入使用年限滿15年及以上住宅老舊電梯開展安全風險評估,建立并動態更新住宅老舊電梯更新需求清單,重點引導電梯使用單位或產權單位、產權人對投入使用年限超過20年、配置水平低、運行故障率高、安全隱患突出、群眾更新意愿強烈的住宅老舊電梯進行更新(含換新、改造、大修)。市場監管部門負責監督安全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并出具安全評估報告,評估費用由業主承擔。滿足更新條件的住宅小區,電梯使用單位根據安全評估結論,結合小區實際,制定更新方案。業主可依法依規使用房屋維修資金、小區公共收益、業主自籌等方式籌措資金。住建部門負責按相關規定對維修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管理。屬地政府負責本轄區范圍內住宅小區老舊電梯更新工作的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和政策宣傳;協調處理業主意見建議,調解電梯更新中各類矛盾糾紛。住建、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強化施工方案審查、質量安全監督、竣工驗收、使用登記等關鍵環節監管,確保更新后滿足經濟適用、安全耐久、運行平穩、綠色環保和通信暢通的要求。對于存在嚴重事故隱患,且無物管、無維保單位、無維修資金的“三無”電梯,依照《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落實使用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由屬地政府牽頭開展住宅老舊電梯更新工作,落實電梯使用單位或產權單位、產權人主體責任,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老舊電梯及時進行安全評估,按照評估結論及群眾需求有序推進老舊電梯更新,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力爭到2027年底,全市完成有更新需求的住宅老舊電梯100部以上。
(三)供水設施設備更新。屬地政府組織行業部門、街道、社區等力量,會同攀枝花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鹽邊二灘水務有限公司等供水企業對轄區內自來水廠內設備、居民小區二次供水(加壓調蓄)設備、公共供水管網等供水設施設備開展全面排查,制定供水設施設備年度更新改造計劃,做好項目儲備、申報、實施,有序推進炳草崗水廠、仁和水廠等12座城市(縣城)自來水廠及居民小區二次供水(加壓調蓄)設施設備和老舊管網升級改造。鼓勵更新改造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辦公建筑內部老舊供水設施。自來水廠內設備按照《城市給水工程項目規范》(GB 55026)、《城市供水系統反恐怖防范要求》(GA 1809)等規范要求,統籌更新改造加藥、消毒、自控等設備及各類專用機械設備。居民小區二次供水(加壓調蓄)設施按照《二次供水設施衛生規范》(GB17051)等規范要求,更新儲水、加壓泵房、自控、安防檢測等設施設備,鼓勵加裝在線水質檢測設備和更新改造其他設施設備;對于未移交城鎮公共供水企業管理、使用、維護的居民二次供水設施,引導產權單位、產權人、使用人或建設單位向供水企業移交。公共供水管網按照《室外給水設計標準》(GB 50013)等要求,著重對水泥管道、石棉管道、無防腐內襯的灰口鑄鐵管道、運行年限滿30年、存在安全隱患的其他材質管道,以及市政公共取水栓、用戶用水計量設備等附屬設施進行更新改造。同步實施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治理。到2027年底,全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8%以內,力爭改建城市(縣城)供水管網126公里以上。
(四)排水設施設備更新。屬地政府要綜合運用“攀枝花市生活污水管網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攀枝花市城市生活污水管網精細化治理方案”等工作成果,加強對轄區生活污水管網錯接、混接及“外水入侵”破損管網修復的管網整治工作。加大對炳草崗污水處理廠、仁和區第一污水處理廠等27座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和城鎮生活污水收集管網、泵站的更新改造力度,重點對使用年限廠、能耗高、存在安全隱患的排水設施設備進行改造。鼓勵更新改造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辦公建筑內部老舊排水設施。生活污水處理廠內設施設備更新包括工藝處理、污泥處理、加藥、監測及自控、除臭、再生水設施、閘閥及各類專用機械等設備,由攀枝花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攀枝花北控水務有限公司等污水處理廠經營企業負責具體實施。排水泵站設備更新包括水泵、抽水機、電機、一體化泵站以及移動泵車等設備,由經營企業或產權單位、產權人負責具體實施。排水管網更新改造包括對平口混凝土、無鋼筋的素混凝土排水管道、存在混錯接等問題的排水管道、老化破損及運行年限滿50年的其他管道,以及檢查井等設施設備進行更新改造,經營企業或產權單位、產權人按照“先大后小、先多后少、量力而行、盡力而為”的原則,統一標準、整體施工,促進城市地下管道設施豎向分層布局、橫向緊密街接。到2027年底,力爭改建城市(縣城)生活污水管網224公里以上。
(五)城市生命線工程建設。制定年度重點公共區域和道路老舊視頻監控設備更新改造清單,推動花城新區、火車南站、高速出入口、農村薄弱地區及舊城盲區的治安、交通智能化集成式設施設備更新改造,實現城市人流量車流量的智能化監測和預警。建設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設施基礎數據庫,為進一步完善綜合減災區劃,夯實防災減災基礎提供數據支撐,推動城區城市照明、橋梁隧道、地下管網、城市低洼易澇點、窨井蓋等重點部位物聯網智能感知設備加裝和更新,鼓勵米易縣、鹽邊縣因地制宜開展城市建設生命線工程建設。支持城市主干道照明設施綠色低碳智能化改造項目、城市橋隧結構安全檢測及維修加固項目等申報國債等政策資金;完善城市城區GIS供排水管網管理系統,加大管網運行數據自動采集和運行調度系統更新力度;加快推進城市主干道排水防澇設施功能提升改造項目,2024年底力爭累計完成攀枝花市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功能提升改造項目工程量的60%,完成攀枝花市東區城鎮防洪排澇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建設。
(六)建筑施工設備更新。按照《施工現場機械設備檢查技術規范》(JGJ160)、《塔機及施工升降機報廢標準》(DBJ51T026)、《四川省“智慧工地”系統建設指南》等要求,引導行業企業按標準更新淘汰使用超過10年、高污染、能耗高、老化磨損嚴重、技術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機械設備。鼓勵引導建筑業企業及設備租賃企業對安全隱患突出、技術落后、不滿足有關標準規范的挖掘設備、起重機、施工升降機、裝載設備、混凝土攪拌設備、砂漿攪拌設備、推土機、預拌混凝土運輸車、預拌干混(濕拌)砂漿運輸車、架橋設備等設備(車輛)實施更新。加快推進全市智慧工地建設,鼓勵有條件的企業或項目安裝智能監測監控和檢測設備、AI感應設備,提升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管理水平。持續按照“電動四川”計劃更新換代預拌行業車輛,鼓勵預拌企業推廣應用新能源預拌混凝土運輸車。
(七)建筑節能改造。在確保房屋安全前提下,對照《重點用能產品設備能效先進水平、節能水平和準入水平(2024年版)》《建筑節能與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規范》(GB55015)、《攀西地區民用建筑節能應用技術標準》(DBJ51/186-2022)有關要求,對超出設備使用壽命、存在安全隱患且無維修價值、能效低、發生過重大事故、主要部件嚴重受損的空調、照明、新風系統等重點用能設備和外墻(屋面)保溫、門窗(幕墻)等重點內容進行更新改造。重點結合攀枝花市城鄉建設領域綠色低碳試點城市創建專項行動,按照《四川省城鎮既有建筑節能降碳摸底調查技術指南(試行)》全面開展全市既有公共建筑用能等基本情況摸底調查,制定攀枝花市建筑領域節能降碳實施方案,建立攀枝花市既有公共建筑節能降碳改造數據庫和項目儲備庫,以縣(區)為單位確定各縣(區)既有公共建筑年度改造計劃,改造后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節能率分別提高30%、20%。加強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和統計分析制度建設,逐步實施能耗限額管理,嚴控公共建筑室內溫度,建立公共建筑運行調適制度,提升空調、照明等重點用能設備能效,到2030年公共建筑機電系統的總體能效在現有水平上提升10%。
(一)強化項目支撐。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管局等行業主管部門組織各縣(區)人民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加快儲備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更新改造項目,完善前期手續要件,積極爭取超長期特別國債及中央財政資金支持。市發展改革委統籌推進超長期特別國債項目申報和設備更新改造項目庫入庫工作,明確工作要求,加強工作指導。各縣(區)人民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要落實好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有關政策,制定并動態補充年度更新改造項目清單,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工作舉措,加快推進設備更新改造項目建設。
(二)加大財稅支持。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統籌安排省級財政資金對各縣(區)、釩鈦高新區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和其他符合條件的設備更新項目給予支持。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要更好發揮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在住宅老舊電梯更新和住宅電梯加裝中的作用。市公積金中心要細化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提取公積金的標準和流程,支持公積金繳存人、配偶及雙方父母自住住房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積金。市、縣(區)財政要支持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領域設施設備更新,引導撬動各類資本加大投入。市稅務局依法落實好公共基礎設施、資源綜合利用等稅收優惠政策。
(三)引導金融支持。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管局等行業主管部門牽頭梳理形成《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項目和融資需求清單》,人民銀行攀枝花市分行、攀枝花金融監管分局引導金融機構與融資需求方溝通銜接,推動政銀企聯合預審,完善項目貸款審批要件,促進項目生成與落地實施,并爭取設備更新貸款中央財政貼息政策支持。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積極做好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項目配套融資工作。
(四)落實實施標準。市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四川省城鎮供水管理有關辦法,建立以成本監審為基礎、“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定價機制,分類核定不同用戶、不同階梯用水價格;落實國家《關于制定和調整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19號),合理制定和調整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各縣(區)人民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要督促屬地有關單位和個人嚴格落實能耗、排放、安全等強制性標準和設備淘汰目錄要求,依法依規更新淘汰老舊高耗能的住宅電梯、供排水設施和建筑施工設備,強化技術改造帶動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
(五)加強要素保障。項目實施過程中,同級自然資源、能源等部門要加強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項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發展改革、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加快項目立項、環評、施工許可等流程辦理,提升審批服務水平,優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核效率,保障項目順利實施。對不新增用地、以設備更新為主的技術改造項目,簡化前期審批手續,鼓勵推行承諾制審批。
(六)密切溝通協作。各責任單位要指定專人作為信息聯絡員,負責工作日常協調配合和信息報送,信息聯絡員要及時收集工作中的問題、困難、建議,以及企業、居民等主體的訴求,各單位按職責分工主動協調解決,共同形成工作合力;要及時采集、傳遞設備更新有關支持政策,強化政策解讀,營造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