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財政廳消息:截至7月31日,自治區本級財政今年下達(新增)1.6億元養老服務能力提升專項資金,用于支持新建改建170個蘇木鄉鎮區域養老服務中心、1500個村級養老服務站,支持拓展提升200個農村互助幸福院服務功能。
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進一步構建高質量養老服務體系,加快補齊農牧區養老服務短板,自治區財政廳會同自治區民政廳制定《內蒙古自治區養老服務能力提升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確定旗縣級鄉鎮區域養老服務示范中心建設補助標準為:新建養老服務示范中心建筑面積達到1500平方米(含)以上的,建成一個,補助300萬元;改擴建而成的養老服務示范中心建筑面積不低于1500平方米(含)的,建成一個,補助150萬元。《辦法》確定鄉鎮區域養老服務中心建設補助標準為:新建(含購置)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養老服務中心,建成或購置一個,補助60萬元;新建(含購置)1000平方米以下的養老服務中心,建成或購置一個,補助40萬元;改擴建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養老服務中心,改擴建完成一個,補助40萬元;改擴建1000平方米以下的養老服務中心,改擴建完成一個,補助20萬元。同時,《辦法》明確了農牧區互助養老幸福院功能拓展補助標準為:每完成一個幸福院的功能拓展,補助5萬元。
養老服務能力提升資金的增設和下達,有助于加強全區農牧區養老服務網絡建設、提升農牧區養老服務覆蓋率,為實現到2025年全區鄉鎮層面區域養老服務中心覆蓋率不低于80%、人口相對集中的嘎查村至少建有1個村級養老服務站點的目標任務提供了財力保障。(記者 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