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政辦發〔2024〕41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農村飲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推進鄉村全面振興戰略部署和《關于做好治水興水大文章助推全省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及《山西省農村供水高質量發展規劃》,學習運用“千萬工程”經驗,著力推進我省農村供水高質量發展,經省政府同意,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目標要求
加快推進農村供水“3+1”標準化建設和管護模式,優先推進城鄉供水一體化、集中供水規模化建設,因地制宜推進小型工程規范化,實現縣域專業化管理全覆蓋,最大程度實現城鄉供水同源、同網、同質、同服務、同監管,切實提升農村供水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助力鄉村全面振興和城鄉融合發展。
到2025年,工程供水保障水平和應急保障能力穩步提升,水量、水質、方便程度、供水保證率“四項指標”持續穩定達標,全省規模化率達到45%,自來水普及率達到98%,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全部實現24小時穩定供水,縣域農村飲水安全標準化建設達標率力爭達到10%以上,基本實現農村供水縣域統管。到2027年,基本實現農村供水水源有保障、工程可持續、水價能承受、服務跟得上,全省規模化率達到55%,自來水普及率達到98.5%,集中供水工程全部實現24小時穩定供水,縣域農村飲水安全標準化建設達標率力爭達到30%以上,全面實現農村供水縣域統管。到2030年,從“水源”到“水龍頭”安全可靠、保質保量、城鄉融合的供水工程建設管理體系基本構建,全省規模化率達到70%,自來水普及率達到99%,全面實現農村24小時穩定供水,縣域飲水安全標準化達標建設率達到80%,基本實現農村供水城市化、城鄉供水均等化。
二、重點任務
(一)構建高質量工程體系
1.優先推進城鄉供水一體化工程。堅持縣域城鄉融合發展,結合山西省現代水網建設,以水網骨干工程引調水、水庫水等地表水為主水源,建設或升級改造水廠,積極推進以城市、縣城為中心的城鄉供水一體化建設,有條件的地區全力實施城市管網向周邊村鎮延伸工程,能聯網盡聯網、能擴網盡擴網、能并網盡并網,同步加強城鄉供水管理平臺建設,推進城鄉供水統一運維。(責任單位:省水利廳、省住建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各市縣政府)
2.大力推進集中供水規模化工程。對短期內難以實現城市管網延伸覆蓋的村鎮,因地制宜選擇中小型水庫、地下水等穩定可靠水源,加強水源調度和優化配置,以人口集聚的鄉鎮或行政村為中心,按照“建大、并中、減小”的原則,新建跨鄉鎮、聯村連片規模化供水工程,或通過管網延伸、兼并整合小型水廠等措施,升級改造現有“千噸萬人”供水工程和規模較大的千人以上供水工程,穩定提高規模化率和供水保障水平。(責任單位:省水利廳、省住建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各市縣政府)
3.實施小型供水工程規范化建設和改造。短期內不能納入城鄉供水一體化和規模化供水范圍的地區,以穩定現有工程為主,統一建設和提升標準,因地制宜實施小水庫、塘壩、機井、蓄水池等水源建設,采取以大并小、小小聯合、新建改造等措施,推進小型工程規范化建設和改造。不具備改造條件的單戶自備井、旱井、水窖(窯)等供水工程,加強水量水質監測,適時應急供水,配套適用的凈化消毒設施設備,推廣戶用型末端凈化設備應用,提升供水保證率和水質達標率。(責任單位:省水利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各市縣政府)
(二)健全高水平管護機制
4.推進縣域統管。以縣為單元,依托城市供水及規模化供水工程管理單位,組建或引進供水工程運行管理公司或機構,對全縣域農村供水工程進行統一管理、統一運維、統一服務,開展工程日常維修養護,實現公司化運營、專業化管理,提高從水源到農戶的全鏈條管理水平。(責任單位:省水利廳,各市縣政府)
5.強化運行管理。全面夯實農村供水縣級管理“三個責任”“三項制度”。健全群眾反映問題辦理機制,壓實屬地辦理責任。以縣為單元,全面開展農村飲水安全標準化達標建設。推進縣域農村供水信息化建設,因地制宜搭建智慧化服務管理平臺,逐步實現工程水量、水質、水壓等關鍵參數在線監測和重點環節自動控制和全過程監管。以“設施良好、管理規范、供水達標、水價合理、運行可靠”為重點,推進農村集中供水工程標準化管理。開展數字孿生農村供水工程試點建設。(責任單位:省水利廳,各市縣政府)
6.形成合理水價。因地制宜推行農村供水階梯水價制度和“兩部制”水價,縣級政府組織科學核定水價,實行分類水價,水利部門明確用水定額。建立合理水價補貼機制,農村飲水水價原則不超過縣城居民飲水水價,對執行水價低于成本水價的部分,縣級財政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供水單位合理補貼。(責任單位:省水利廳、省財政廳,各市縣政府)
7.加強水費收繳。建立良性水費收繳機制,推行預付費用水制度,加快用水計量設施安裝或改造,推進農村用水以表計征、以量收費規范化發展,推動農村供水定額管理,超額累進加價,逐步實現終端用水戶用水繳費,應收盡收,使水費收入成為工程運行管理經費的主要來源。(責任單位:省水利廳,各市縣政府)
(三)強化高標準水質保障
8.加強水源保護。生態環境、水利、衛生健康部門共同開展飲用水水源保護。生態環境部門持續推進鄉鎮級及以上工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標志牌設立、環境問題排查整治工作。水利部門強化飲用水水源上游區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組織加強飲用水水源地日常巡查維護,保持環境清潔衛生。衛生健康部門開展城鄉飲用水水質監測工作。(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省衛健委,各市縣政府)
9.全面凈化消毒。按照“應配盡配”原則,加快農村供水工程凈化消毒設施設備安裝,農村集中供水工程全面配套消毒設施設備,按需配套凈化設施設備,按需配備專業技術人員。分散工程通過采取水源保護、常規戶用型凈化設施、一體化凈水設備等處理措施,保障水質安全。全面規范凈化消毒設施設備運行管理和維修養護,確保安全供水。(責任單位:省水利廳、省財政廳,各市縣政府)
10.提升檢測能力。以縣為單元,根據《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22),新建或升級改造縣級水質檢測中心,配套完善水質檢測設備,具備43項常規指標檢測能力,統籌配置專業水質檢測人員,落實水質檢測經費,建立水質巡檢制度。尚不具備水質檢測能力的要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機構開展檢測工作。(責任單位:省水利廳,各市縣政府)
11.強化水質檢測。落實城鄉供水一體化、規模化供水工程一日一檢(常規9項),每季度檢測43項;千噸萬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根據水源保護區及補給區污染源情況,采取差異化檢測指標和頻率,合理確定應檢測指標項,至少一年兩檢;分散供水工程以村為單位,合理確定樣本量,適時抽檢(比照千噸萬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責任單位:省水利廳,各市縣政府)
(四)落實高效率應急響應
12.強化動態監測。緊盯偏遠山區、山村窩鋪等自然條件相對較差、居住分散等重點地區的脫貧人口和有致貧風險的重點人群,建立健全政府抓總、水利牽頭、部門配合、鄉村落實的農村飲水安全風險動態監測機制,在開展專項排查整改的基礎上,實行月度常態化監測,精準識別用水困難戶,必要時采取拉水送水等方式保障飲水安全。(責任單位: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各市縣政府)
13.做好應急供水。將農村供水應急保障納入水旱災害防御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范圍,健全完善縣級農村供水應急預案,逐工程明確應急供水措施,合理布局應急取水點。落實水利、應急管理、氣象等部門溝通協作,落實精準預報。組建應急供水隊伍,儲備應急保障物資,及時風險預警,開展應急預案演練。突發事件發生后,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做好水源調度、物資調配、應急搶修、水質檢測、拉水送水等工作,確保群眾飲水安全。(責任單位:省水利廳、省應急廳、省氣象局,各市縣政府)
14.建設備用水源。開展縣級城鄉備用水源工程建設,加快常規水源和備用水源互聯互通、互補聯供,構建多源供水系統。城鄉一體化和規模化工程覆蓋后的小型工程受益區域,選擇原有水量足、水質優的供水工程作為備用水源,定期進行維護,提升供水保障能力。(責任單位:省水利廳、省住建廳,各市縣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省級支持、市縣主體、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全面壓實市、縣、鄉政府農村供水保障的主體責任和各相關部門的行業監管責任。省級層面統籌做好政策引導、溝通協調、項目組織、業務指導等工作;市、縣、鄉政府落實第一責任,組織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能在項目立項、配套政策、項目實施、資金保障和使用等方面做好相關工作。
(二)強化資金保障。按照爭取中央資金支持、省級財政適當補助、市縣財政主體、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的原則,通過中央及省級水利發展資金、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市縣財政投入、專項債券資金、金融貸款、企業投資等多渠道籌集資金,省級財政結合項目規模及財力給予適當獎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規范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的指導意見〉的通知》要求,“先建機制、后建工程”,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積極探索采取特許經營模式,推進城鄉供水一體化和集中供水規模化項目實施。
(三)注重人才科技支撐。聚焦農村供水共性和區域特性問題,鼓勵事業單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優勢企業發揮科研人才技術優勢,開展課題研究和技術攻關,研發探索適宜實用的供水設施設備和管理模式,在農村供水工程建設管理中推廣應用。省、市、縣三級落實專項經費,開展農村供水高質量發展相關培訓,提升農村供水從業人員管理服務水平。
(四)從嚴監督考核。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結果導向,加強過程管控,持續對項目進度、質量控制、資金使用等開展監督檢查,確保在建項目按程序、依標準穩步實施。要將農村供水高質量發展項目納入縣域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及國土空間規劃,將農村供水高質量發展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市縣實施鄉村振興實績考核范圍,推動工作落實見效。
(五)廣泛宣傳引導。堅持節水優先,引導群眾保護水資源、珍惜水資源,加大農村供水政策解讀和飲水安全知識宣傳,提高用水戶安全用水、節約用水和水是商品、有償用水意識,推動群眾節水意識轉化為節水行動。充分發揮駐村工作隊員作用,定期走訪,強化宣傳,落實政策,協助基層水利部門開展相關工作。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7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