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科學預防和有效管控地下水位出現下降情況,確保地下水位保持穩定回升,近期,省水利廳組織天津大學、省水文中心、省水科院等單位,在全國首次探索建立地下水“四預”制度。該制度主要包括預警、預測、預演、預案四大環節。“預警”是基礎,采用藍、黃、橙、紅四色預警分析,對地下水位下降的市、縣進行提醒警示;“預測”是關鍵,通過短期、中長期耦合預測滾動修正地下水位發展趨勢,為后續預演、預案工作提供依據;“預演”是重點,通過建立降水量與開采量及開采量與水位變幅的關系,假設豐、平、枯不同代表年地下水位發展情形進行管控預演;“預案”是保障,基于預測、預演結果,綜合考慮防汛、生態補水、水源工程、農業種植等情況,全面協調調度,制定切實有效的水位管控預案,保障全省地下水位整體保持平穩回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