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川省將立法監管城市排水,以規范城市排水行為,保障排水設施安全正常運行,防治水污染和城市內澇災害,治理和保護水環境。目前,《四川省城市排水管理條例》的初稿已經形成,省政府法制辦正在其網上征求意見。
《修改稿》規定,缺水及水資源不足城市在規劃建設污水處理設施時,應當同步安排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設施的建設。賓(旅)館、飯店、公寓、綜合性服務樓及高層住宅等建筑的建筑面積在2萬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區規劃人口在3萬人以上的,應當建設中水回用設施。《修改稿》還規定,城市園林綠化、環衛和車輛沖洗等行業應當優先使用中水。
讀者可登錄四川法制信息網查詢《修改稿》原文,并將修改意見于4月20日前反饋到省政府法制辦農林城建法規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