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性文件陸續出臺
市水務局相關負責人說,該局在加強水質管理方面,規范性文件陸續出臺,水質管理要求更加規范,包括《東莞市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辦法》、《東莞市城市供水管理辦法》等。同時,監測范圍和頻率不斷增加,水質監測更加全面。市水務局每年制定并落實《東莞市供水行業水質監測工作方案》,對全市供水水質進行全面監測,且水質監測范圍和頻率逐年不斷增加,監測樣品數從起初每年3700個增至今年的近6000個,總數接近增加一倍。
在此基礎上,今年對水質問題較多的村級水廠增加了監測指標和監測頻率,在原來每月抽檢11項日常指標的基礎上,增加了每季度一次42項常規指標監測和每半年一次106項全項指標監測,以此促進水廠管理水平和供水水質的提升。
社會輿論監督更加凸顯
與此同時,不達標水廠處置力度不斷加大,水質執法更加嚴格。
今年,由原來“連續三次不達標給予罰款三萬元,連續四次不達標給予停業整頓”調整為“供水企業在六個月內出廠水水質抽檢累計三次不達標的,給予罰款人民幣三萬元;六個月內出廠水水質抽檢累計四次不達標的,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給予停業整頓的行政處置”,并要求屬地政府對水廠停業整頓后供水安全保障做好聯動工作,確保供水安全。
此外,水質公報逐步加強,社會輿論監督更加凸顯。我市實行供水水質公報制度,每月中旬通過《東莞日報》政務公開和水務局公眾網公報全市水廠供水水質9項常規指標情況,并接受社會咨詢和信訪。在此基礎上,市水務局今年增加了每季度一次42項和每半年一次的106項水質公報內容,進一步強化了水質公報力度,發揮市民輿論監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