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調整
明年1月1日起,城市供水企業將按每立方米不超過0.125元的價格上調水價。
本報訊 (記者 陳暄)記者昨日從省發改委獲悉,從明年1月1日起,湖南城市供水價格將會實行新一輪改革,全面推行城鎮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價格,還將完善水資源費、污水處理費、垃圾處理費征收隨水價聯動機制,而服務業企業和工業企業用水也將同價。這一系列改革出臺后,全省城鎮居民用水的成本將略有上升,而服務行業的用水成本則會下降10%以上。
兩年前,長沙率先實行城市水價改革和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價格,自來水平均價格由每立方米1.37元提高到1.57元,低保戶每月免費用水量從4立方米增加到6立方米。“實施階梯水價以后,城市居民中85%以上的用戶沒有增加水價負擔,帶來的一個最大的效果是很大一部分居民的節水意識和環保意識都大大增強了。我們統計的數據是,每年大概有10%的水量下降和節約。”長沙市供水公司董事長金凱軍表示。
從明年1月1日起,對全省所有城鎮居民將全部推行用水階梯價格,第一階梯水量每人每月3.6立方米,四口之家每月不超過15立方米;第二階梯水量為每人每月5.5立方米,四口之家不超過25立方米。經測算,80%的城鎮居民家庭屬于第一階梯。
所有城鎮服務業企業與工業企業實行同價用水制度,對學校、醫療結構、幼兒園、養老院、福利院等公益單位的生活用水,無論公立還是私立單位,都將執行居民生活水價。
城鎮水資源費征收由每立方米2分調整為每立方米8分。長沙、株洲、湘潭三市的污水處理費標準調整到每立方米不低于1.2元,垃圾處理費標準每立方米不低于0.45元。其他設市城市和縣區垃圾處理費標準按每立方米不低于0.3元收取。明年起,城市供水企業將按每立方米不超過0.125元的價格上調水價。
明年起,供水行業將更加突出公共屬性,公共用水和福利用水由財政買單。對低收入家庭采取減免水費等多種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
作者:陳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