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蕪湖市發布《蕪湖市市區住宅二次供水管理辦法》解讀方案。根據《管理辦法》規定,市區住宅二次供水設施經驗收合格后統一移交給供水企業管理維護,其運行維護管理費實行全市統一核算價,由市物價局會同市住建委負責核算,由供水單位向用戶收取,不再由物業代收。
記者了解到,當前蕪湖市二次供水出現種種問題,包括供水工藝缺乏專業性、供水設備質量低劣、供水水質不達標、收費管理混亂標準不統一、維護運行不專業等。為規范蕪湖市住宅二次供水設施的建設、運行和維護管理體制,切實改善城市住宅供水水質,保證居民生活飲用水安全,因而制定《蕪湖市市區住宅二次供水管理辦法》。
市區住宅二次供水的安全性如何保障?據了解,供水企業接收住宅二次供水設施后,應根據季節變化定期對水質進行檢測,每季度至少對供水設施清洗消毒一次,保證供水水質符合國家規定的水質標準。同時,應當保證二次供水設施完好,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技術規范的要求,確保水質、水壓合格。在設施發生故障時,供水企業應當立即進行搶修。由于供水企業的服務職責等原因需要停水或降壓供水的,供水企業應當提前24小時告知用戶。因水質污染或水質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需要停水的,管理維護單位應當及時告知用戶,并向市住建委和市衛生局報告,在12小時內采取措施及時處理。超過24小時不能恢復供水的,供水企業應當采取應急供水措施,解決居民(超直供水壓力范圍的部分)基本生活用水。(蕪湖新聞網蕪湖日報)
來源: 中安在線(合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