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十五屆人大五次會議上,備受社會廣泛關注的《唐山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過近500名市人大代表審議后于6月7日表決通過。這是本屆市人民代表大會在修訂《唐山市地方立法條例》后首次審議實體性地方性法規案。
“《條例(草案)》已經市人大常委會兩次審議,為什么還要拿到市十五屆人大五次會議上再次審議?”參與此次立法全過程的市人大法工委主任張國華就其中緣由向記者娓娓道來。“之所以將《條例(草案)》提請本次大會審議,就是按照民生立法的要求,最廣泛地征求社會各界,尤其是全體人大代表的意見和建議。有更多的人參與進來,立法的科學性、民主性能夠得到更充分的體現,這樣制定出臺的法規才能更貼近實際、更接地氣、更符合民意,才能真正實現十五屆人大常委會對立法工作提出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有影響’的要求。”
張國華還向記者介紹,早在2001年7月施行的《唐山市城市供水管理條例》(以下簡稱原條例),對于加強城市供水管理,促進城市供水事業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近年來城市化的推進,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方面暴露出一些問題,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全新的《條例》。2019年,市政府、市人大相關部門在深入部分縣(市、區)調研、學習借鑒國內先進城市經驗、聽取專家學者意見、召集市直相關部門研討的基礎上,多次進行修改完善,形成了《條例(草案)》。后經政府常務會通過,市人大常委會兩次初審后,提請本次大會表決通過。
《條例(草案)》在制定過程中,堅持戰略、目標和問題導向,有的放矢、靶向施策,固化已有經驗、推進舉措創新,努力為人民群眾喝上安全水、放心水提供法治保障。《條例(草案)》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城市供水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家有關部委和省政府的規章,共8章61條,主要涉及城市供水水源和水質、城市供水特許經營、二次供水管理、用戶權益保護、城市供水價格調整機制、打擊竊水行為等問題。
據悉,《條例(草案)》表決通過后,將報請省人大常委會審查批準后施行。(唐山勞動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