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來賓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對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提請的《來賓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進行第一次審議。會議認為,《條例(草案)》具有必要性、合法性和可行性。
隨著來賓市城市建設不斷加快,高層建筑不斷增多,二次供水設施建設標準不統一、運營維護不規范及責任主體不明確等問題較為突出,嚴重影響居民生活飲用水,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為加強城市二次供水設施的建設、維護和運行管理,切實保障居民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和城市供水的正常運行,我市啟動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條例的立法工作。通過多次調研、座談論證及公開征求意見等方式廣納民意,逐步調整修改形成《條例(草案)》。
《條例(草案)》分為總則、建設管理、運行維護管理、水質衛生管理、法律責任、附則等六章共三十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