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經濟周刊》 記者 孫冰 | 北京報道
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印發了《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其中明確了組建國家數據局。根據該方案,國家數據局將負責協調推進數據基礎制度建設,統籌數據資源整合共享和開發利用,統籌推進數字中國、數字經濟、數字社會規劃和建設等,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省級政府數據管理機構結合實際組建。
具體來講,將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承擔的研究擬訂數字中國建設方案、協調推動公共服務和社會治理信息化、協調促進智慧城市建設、協調國家重要信息資源開發利用與共享、推動信息資源跨行業跨部門互聯互通等職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的統籌推進數字經濟發展、組織實施國家大數據戰略、推進數據要素基礎制度建設、推進數字基礎設施布局建設等職責劃入國家數據局。
從中央把數據增列為生產要素,與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等傳統要素并列,到陸續出臺一系列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推動數據要素化和數據要素市場建設,再到組建國家數據局,以數據要素為核心引擎推動數字經濟發展和數字中國建設……中國都走在世界前列,與發達經濟體相比毫不遜色。但這背后的頂層設計邏輯,你讀懂了嗎?
數據,被視為未來時代的“新石油”,之所以會有這樣的類比,是因為數據將成為未來數字經濟時代經濟發展不可或缺的動能來源,就像石油曾經驅動了工業時代那樣。
數據和石油類似,需要經過“冶煉加工”成為數據要素才能被使用并產生價值。但數據與石油又有很大區別,那就是它不會因為使用“燃燒”而消失,且可無限復制還成本極低,這意味著數據在為A所用之后,還可以繼續為B、C、D、E……創造價值,具有價值倍增效應。但前提是數據要素必須要流動起來,當然,要在安全有序的前提下。
我國無疑是數據大國,但還并不是數據強國。在支撐數字經濟的三大基石——算法、算力和數據中,算法和算力中國目前還處在“追趕者”的位置,但數據則是我國重要的稟賦優勢。隨著數據要素化的加速和數據要素市場的形成,無疑將成為我國發展數字經濟和建設數字中國的強大動力。
“劍指”數據要素,組建國家數據局的高瞻遠矚與堅定決心
“在國家層面組建數據管理機構,透露出中央要把數據要素市場和數據流通相關制度建立和完善起來的堅定決心,也透露出從頂層設計角度高度重視數據要素市場,更好發揮數據對數字經濟基礎性支撐作用的堅定決心。”中國社科院數技經所數字經濟研究室主任蔡躍洲在接受《中國經濟周刊》記者采訪時,如是總結組建國家數據局的重要意義。
作為數字經濟領域的長期研究者,蔡躍洲對于組建國家數據局非常期待。蔡躍洲表示,在數字經濟這種新經濟形態的運行中,數據是核心關鍵要素。作為“新關鍵要素”,數據已經滲透融入到社會經濟發展的方方面面,從根本上改變著生產生活和社會治理的模式。
蔡躍洲特別強調:“社會各界對數字經濟的理解仍存在一定誤區,數字經濟并不是一個產業部門,而是一種經濟形態。”
“數據是幾乎所有數字經濟新業態、新模式得以涌現和運行的基礎。如果不是目前數據的獲取、收集、處理、復制的實際邊際成本接近為零,諸如網約車、外賣等諸多新業態、新模式是很難發展起來的。事實上,正是由于數據生成、處理、傳輸等成本的全方位大幅度降低,才使得企業在生成運營中會盡可能多地使用數據這種成本低且大規模可得的新關鍵要素;圍繞數據要素的使用重塑生產經營模式,并最終實現技術—經濟范式的轉換。未來,經濟社會發展將會越來越圍繞數據要素的使用進行。”蔡躍洲表示。
“聽到國家數據局組建的消息,不止我一個人,整個公司都非常興奮,也充滿了期待。”作為數字產業的從業者,百分點科技集團總裁高體偉告訴《中國經濟周刊》記者。百分點科技成立于2009年,一直致力于數據技術和應用的創新實踐。
“中國是全世界數據體量和數據種類最為豐富的國家之一,也是全球數字經濟發展最快的國家之一,但這也使得我國數字經濟和數字社會的快速發展與我們相對落后的數據基礎制度之間的矛盾越來越突出。近年來,國家出臺了很多政策文件,但在落地過程中或多或少會有一些有待完善的地方,比如有些制度缺少監督管理,有些制度因形勢變化需要修正。作為企業,我們非常期待國家數據局的組建能夠加快解決這些問題和矛盾。”高體偉表示。
在去年全國政協組織召開的“推動數字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專題協商會上,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原主席肖鋼曾表示:“調研中一些企業反映,目前大概有15個政府部門擁有數據管理權限,‘九龍治水’的現象較為突出,管理手段不適應,如何實施數據分級分類管理也存在不少問題,這些問題都需要盡快解決。”
“身處數據產業當中,整個行業對中央組建數據管理機構肯定是非常期盼的,但能這么快和這么大力度,其實是超出了行業的預期的。就是那種久旱盼雨,本來只是期待能有一場小雨,沒想到來的卻是一場大雨,這也足以體現出國家希望統籌和發展好數據要素市場的決心。”華控清交副總裁楊祖艷在接受《中國經濟周刊》記者采訪時,也難掩興奮。
華控清交是由清華大學為轉化科研成果于2018年6月發起的信息技術公司。目前,華控清交已經自主開發并推出了一系列基于多方安全計算的隱私計算技術。
楊祖艷對記者回憶,三年前,雖然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已經首次將數據增列為生產要素,但數據要素在產業層面仍是一個很陌生的詞匯,更不要說在大眾層面。“但短短三年時間,隨著數據要素屢屢出現在中央文件中,尤其是去年‘數據二十條’的推出,數據要素一下子就火了。而今年組建國家數據局的消息,更是讓數據要素再上新高度,成為全民話題。”她說。
數據管理機構先地方后中央,數據要素先講安全再談利用
國家數據局的組建讓楊祖艷感受到了一個重要信號:“之前我們的數據制度設計更側重安全,當然這是數據要素化和建設數據要素市場的基礎。而此次組建的國家數據局的職責,則側重在數據要素的流通和利用。數據和數據要素是兩件事,數據能夠成為生產要素基本前提是可機讀和可流通,數據要素只有流動起來和被使用才能帶來價值創造。”
“國家數據局的組建只是第一步,其接下來面臨的挑戰巨大,任務艱巨。”華東政法大學教授、數據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互聯網法治研究院院長高富平在接受《中國經濟周刊》記者采訪時表示。他是“數據二十條”初稿藍本的主要提供人,也正在參與政策落地相關指導意見的研究工作。
對于國家數據局的職責和任務,高富平認為,可以從橫向和縱向兩個維度去理解。從橫向看,推動數據要素的開發、流通和利用會歸到國家數據局,但數據安全的主要職責仍會歸屬中央網信辦。
“但這兩者并不是割裂的,安全是更高要求,發展必須在安全的框架下進行。不過,安全方面也會有分工。網信辦會側重公共安全和國家安全。而平等主體之間的權益安全,如侵害商業機密和個人隱私等,還是會歸屬國家數據局。因為這些問題也屬于發展的內容,數據首先要安全合規,才能談權利。”高富平補充。
而從縱向看,高富平表示,國家歷次政府機構改革都是先中央后地方,目前中央國家數據局的職責定位已經明確,但各省區市的數據管理機構怎么改革和調整,還有很大的挑戰。
建設和完善數據要素市場,我國不僅僅從中央頂層設計層面不斷推進,也在地方層面開啟“先行先試”的諸多探索。而且設立專門的數據管理機構也是先地方后中央,這在國家機構設置歷史上也是非常少見的。
作為全國第一個省級數據管理機構,貴州省大數據發展管理局于2017年掛牌成立。之后,北京、重慶、廣東、浙江、山東、廣西、吉林、福建、安徽、河南等全國絕大多數省份均成立了省級大數據管理機構,不過不僅名稱各異,歸屬和職能也不盡相同。而據不完全統計,地市級行政單位中設立的大數據管理機構有數百個。
據高富平了解,目前各省區市數據管理機構的主要職責是以公共數據(包括政務數據)開放為主,將來源于政府組織企事業單位的各類數據進行整合,形成了公共數據資源池。但各地方的數據管理機構的歸屬職權都不盡相同,有發改委、有經信委、有工信廳……未來如何安排,是改造還是重新組建,都有待進一步的“三定”(定職責、定機構、定編制)方案出臺才能明確。
因為研究工作的需要,蔡躍洲曾梳理過各地大數據管理機構的基本情況,發現無論是省級還是地市級,各地大數據管理機構主要是依據本地特點和需求設置,其主要職能、職權歸屬、權限規模等存在較大差別。
“這確實也從一個側面反映出,從國家宏觀調控角度,對于數據治理和監管的體制機制還是需要從頂層設計上予以統籌。”蔡躍洲表示,數據管理涉及多個政府部門,如果缺乏有效協同,則難免會出現多頭管理、“九龍治水”等問題,甚至存在由于各自為政、缺乏協同而出現合成謬誤的可能性。因此,需要一個能夠在不同職能部門之間進行統籌和溝通的部門,在明確各自的管理邊界、組織高效的協同配合等方面發揮主導和推動作用。
但蔡躍洲也強調,這些地方的先行先試還是非常有意義的,因為這是對全社會的一種認知教育。無論是國家數據局還是各地方的數據管理機構,其職能定位和管理邊界都需要在實踐中慢慢磨合。
高體偉透露,百分點曾參與過多個地方政府大數據管理部門數據中臺的搭建工作,具體了解,大部分地方的數據管理機構,初衷和主要職責是政府內部數據的整合和利用。當然,這已經能夠看到非常明顯的效果,比如對優化政府監管和服務的效率,提升企業的營商環境,提高老百姓辦事的高效性和及時性等。但是,對于推動數據要素化,數據的交易、確權、流通等方面的思考和探索還比較少。
“數據背后是權利,包括經濟的權利、個人的權利等,其制度設計的復雜度和難度都是非常高的。因此,這并不是單單組建一個國家數據局就能解決的問題,需要一系列制度配套。而且在構建數據要素市場方面,世界上也沒有太多先例和經驗可以借鑒,中國需要自己探索。”高富平表示。
蔡躍洲也表示:“美國、歐盟等在數據安全和隱私保護方面走得比較早,但我們也在迎頭趕上。而在數據要素市場建設方面,中國應該說走在前面,率先提出了數據要素及數據要素市場的概念,并將其體現到相關政策文件中。”
數據要素市場提速:讓數據活起來
《中國經濟周刊》 記者 孫冰 | 北京報道
組建國家數據局,無疑是加速數據要素化和構建數據要素市場的重要里程碑。“負責協調推進數據基礎制度建設,統籌數據資源整合共享和開發利用。”《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中,如是定位國家數據局的重要職責,這也意味著數據要素化的進程和數據要素市場的建設將被按下“快進鍵”。
不過,記者采訪的多位專家學者和行業人士都認為,建立和完善數據要素市場需要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從數據的權屬確權到流通交易,再到分配收益,還有安全治理,而且每一項制度安排也都需要很多配套工作,待解的難題還有很多。
從數據到數據要素,如何讓數據“活”起來?
我國無疑是一個數據大國。根據國家網信辦發布的《數字中國發展報告(2021年)》,2017年到2021年,我國數據產量從2.3ZB增長至6.6ZB,在2021年全球占比9.9%,位居世界第二。
從“數據”到“數據要素”,兩字之差,價值卻驚人一躍,但這個轉變并不簡單,需要闖關攻堅,從制度設計到技術水平,都有諸多難題待解。
“在數字化時代,數據成為客觀世界的映射,是對客觀世界所存在的各種對象的某種描述和記錄,是一種事實。因此,數據本身并沒有價值,也不能交易。只有將數據通過加工處理分析后形成知識、洞見、預測、科學智能等,才能轉化為生產力,成為人們認知和改造客觀世界的工具。”華東政法大學教授、數據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互聯網法治研究院院長高富平在接受《中國經濟周刊》記者采訪時如是解釋數據要素化。
高富平認為,構建數據要素市場,首先要解決的就是讓沒有價值的數據轉化為能產生價值的數據要素。“如果類比物質產品,從原材料通過生產加工成為產品,然后上市流通交易,數據產品也需要一個通過挖掘獲取、分析加工后實現從原始數據到數據產品的過程,最終才能被用戶使用而產生價值,即數據產業鏈。”他說。
但讓數據“活”起來面臨的第一道難題就是確權,即數據到底屬于誰?這可以說是一個全世界都面臨的難題。“數據二十條”(即《關于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中就體現出了中國的制度智慧。
“‘數據二十條’的解決思路某種程度上是先擱置或淡化難以達成共識的所有權爭議,創新性地對數據相關權屬做了分拆,根據數據產生方式和不同類型,給予經營主體數據資源持有權、數據加工使用權和數據產品經營權。”中國社科院數技經所數字經濟研究室主任蔡躍洲在接受《中國經濟周刊》采訪時如是總結。
作為參與“數據二十條”制定的主要專家,高富平解釋了其科學性:與實物生產資料不同的是,數據持有權不是說持有就有權,不能說誰先占有了數據,誰就有所有權。因為占有就有所有權,這是物權法的邏輯,但并不適用于數據。
“數據使用權并不是一個絕對的、永久的、排他的權利,要讓別人能夠獲取,至少是有償的獲取。因為數據占有就不能被別人使用的話,會妨礙知識的探索、思想的交流,人類的交往。”高富平表示。
華控清交副總裁楊祖艷在接受《中國經濟周刊》記者采訪時表示,建設數據要素市場現在一個最大的發展瓶頸就是供給不足,大量的數據在“沉睡”,并沒有升維到數據要素。而這其中的癥結雖然比較復雜,但最重要的原因是不愿或不敢。
“比如,互聯網平臺由于天然優勢和先發優勢,擁有了大量的數據,應該給予政策上鼓勵,讓他們愿意向社會開放和共享數據。再比如,另外一大數據富礦就是公共數據,如果把公共數據視為國有資產的話,也應該讓這些數據活起來,更好地發揮其價值和作用。”楊祖艷說。
如果再深挖其原因,楊祖艷認為,有些數據采集方是有流通意愿的,但不知道怎樣是合規的;有的則因為害怕擔責而沒有動力把數據分享或者流轉出去,因為目前的制度設計中,數據采集方需要對數據安全負責。
據此,楊祖艷建議,把基于數據要素化目的的數據持有方的“權責利”,與原始數據采集方的“權責利”區分開來。這樣就能夠鼓勵更多數據采集方把自己的數據開放、分享或流轉出去,增加數據要素市場的供給。
楊祖艷還表示,組建國家數據局在統籌、治理和推動方面,都會發揮巨大的作用。但是數據要素市場的發展一定還會有一個過程,值得期待,但也要有耐心。“最重要的是先讓數據活起來、動起來,這樣就會有產業和生態生長出來,就會有人去探索各種可能性,從而創造出過去無法預想的新價值。”她說。
市場對數據流通需求旺盛,如何讓數據“動”起來?
“無論是各級政府部門在社會管理中,還是各行各業企業在經營活動中,對于數據的需求都非常旺盛。”作為大數據行業的從業者,百分點科技集團總裁高體偉深有感觸。
“比如,政府在應對突發災難的應急管理中,會需要人口熱力圖,來研判救援方案。對企業安全生產行為的監管,需要電力數據來做一些支撐。企業更是如此。比如外貿企業需要數據來研判經濟狀態,對生產計劃和庫存作出調整。企業出問題很多都是因為對未來發展的預判錯誤了,可以說,數據不僅關乎成本效率,有時候甚至關乎生死。”高體偉告訴《中國經濟周刊》。
現實的情況卻是,很多企業沒有依法合規的途徑獲取數據,但又有旺盛的需求。因此,目前的情況就是產生了很多場外的交易方式,更有甚者通過黑市去買賣數據。“為了獲取更多的數據,現在大家基本上都是用爬蟲來獲取,實際上這是無序的。”高富平也表示了擔憂。
“數據價值的實現,需要盡可能收集全面的數據,但現實情況是關于某一個對象的數據往往是分布在不同的主體,需要匯集起來,才能形成精準的描述和分析。無論是對一個人做用戶畫像,還是對一輛智能汽車或一臺機械設備進行操控。這就需要設計一套數據流通機制,從而實現數據要素的社會化利用。讓每一個主體產生的數據都能夠有機會讓別人使用,至少是有償地獲取和使用。”高富平表示。
為了推動數據要素的流通,我國同樣采取了從各地方“先行先試”的模式。從2015年我國第一家落地數據交易所落戶貴陽,根據數據交易網2022年10月公布的統計清單,全國累計成立數據交易中心(所)已有50余家,其中2021年和2022年成立的數量占總數的三分之一以上。
應該說,各地方數據交易所的成立取得不俗的成果,積累了建設數據要素市場構建的經驗。但不可否認,交易額和之前的預期是有差距的,其交易額在整體數據市場中的占比還非常非常小。
根據工業信息安全發展研究中心的測算,2022年數據要素市場規模已突破900億元,預計到2025年將達到近1750億元,但當前規范的場內交易占比僅為2%~3%。當然,這個數據可能也是相對樂觀的,畢竟有大量處于灰色地帶的場外交易是無法被統計在內。
高富平早在2017年就參與過上海數字交易所的制度設計工作,他認為,各地數字交易所先行先試是應該鼓勵的,但大多數的數據確實很難走到交易所。
高富平透露,“數據二十條”制定的研究討論過程中,確實有這樣的觀點,認為數據都應該進入交易所交易。但高富平認為,數據的特性決定了其并不適合全都進入交易所交易,因為市場化交易需要產品高度標準化和高度可流轉,但目前來看,標準化、可社會化利用的數據產品是比較少的。
高富平還進一步強調,數據流通可以采取開放、共享、交換、交易等多種方式,以貨幣為對價的數據交易只是一種特殊流通方式。“‘數據二十條’一個非常明顯的特征就是淡化數據交易,重在數據的流通和利用。要實現數據的流通和利用主要方式不應該是交易,而更多應該是通過開放、共享的生態來實現。”他說。
蔡躍洲也表示,對于數據要素市場,當下社會和媒體關注的焦點更多集中在數據交易所上,這其實是一個誤區。“數交所是數據交易的一種重要實現形式,但不是全部,其只能解決一部分需求。目前來看,大部分數據交易還是在場外以點對點的方式進行的。因此,構建數據要素市場,我們還是需要探索多元化的數據交易模式,以更好地促進數據要素的流通。”。
據蔡躍洲介紹,數據交易有兩種主要思路,一種是提供原始數據,但這需要確權、清晰、可追溯處理等,效率低,成本高。另一種則是不提供原始數據,只提供API接口,或者根據購買方需要形成數據產品和數據服務再進行交易,即所謂“原始數據不出域、數據可用不可見”。
而對于數據交易所本身,蔡躍洲認為,也要探索不同的模式。“目前,數交所還沒有脫離清洗、確權、轉移、交易的模式,但這種模式效率比較低。未來,數交所可以根據數據交易的特點,發展成數據經紀人,提供中介服務撮合交易,或者提供數據服務和數據產品。否則,全國這么多家數交所,可能未來會有大浪淘沙。”他說。
以自主可控技術支撐數據要素更好地“用起來”
無論是平衡數據要素的安全與利用,還是讓數據要素發揮更大的價值和作用,技術是制度之外的另一個重要因素。區塊鏈、隱私計算、人工智能等技術的賦能,對于數據要素的價值釋放至關重要,而且需要自主可控。
“中國決策層對數據要素化和數字經濟的重視一直是走在世界前列的,與歐美基本同步。但最終誰能領先發展,誰能贏得數字化轉型的勝利,一是要看制度設計,看誰的制度更能拓展數據為社會所用的廣度和長度;二是要比拼技術實力,數據本身并沒有價值,要靠算法、算力等核心技術,把數據的價值挖掘出來。”高富平表示。
“我國雖然是一個數據大國,但仍然存在‘大而不優’的問題,數字技術創新能力不強,數字經濟發展的自主可控性不高。因此,我們需要加強基礎研究和應用開發,攻克關鍵技術,尤其是破解‘卡脖子’環節。”中國數實融合50人論壇智庫專家、國研新經濟研究院創始院長朱克力告訴《中國經濟周刊》記者。
2022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總體方案》中指出,建立健全數據流通交易規則。探索“原始數據不出域、數據可用不可見”的交易范式,在保護個人隱私和確保數據安全的前提下,分級分類、分步有序推動部分領域數據流通應用。探索建立數據用途和用量控制制度,實現數據使用“可控可計量”。
華控清交正在做“數據可用不可見、可控可計量”方面的技術探索。作為由清華大學為轉化科研成果于2018年6月發起的信息技術公司,目前,華控清交已經自主開發并推出了一系列基于多方安全計算的隱私計算技術。
楊祖艷表示,技術其實是平衡數據安全和數據要素流通的一個內生解。而且數據關系信息安全和國家安全,因此,數據領域的技術一定要實現自主可控,而對于監管者來說,技術也同樣重要。“技術也會為政府監管提供新型基礎設施,畢竟傳統治理手段方式肯定無法治理數字化社會的。”她說。
“我們常常開玩笑,數據的大規模流通就像開化工廠一樣,你不知道會發生什么。”因此,楊祖艷建議,可以建立一個“三元框架”,法律是底線機制,技術是優先機制,標準是轉接機制,設置在法律和技術之間。“這樣給技術一定的創新空間,但又能在安全有序的框架下。”她說。
以近年來非常熱門的隱私計算技術為例,由于能實現數據可用不可見的密文計算,全球科技巨頭和創業公司紛紛加碼布局于此。只是目前很多觀點認為,其因為需要很大的算力,所以成本還比較高,很難大規模使用。
但楊祖艷并不認為目前產業界能夠給出一個成熟答案。“因為讓數據安全合規一定是有成本的,但這個技術到底值不值,不是單純只看成本,而是需要對比成本與收益。目前的討論還只是停留紙面上,因為數據還沒有真的動起來,誰也不知道能產生多大的價值。”
“在基礎設施建設的概念下,初期投資較大,但邊際成本很低,密文計算的高成本可以在承載的計算規模擴大后得到攤銷。因此,由國家統籌推進數據流通基礎設施、降低全社會數據流通成本值得期待。”楊祖艷說。
數據要素市場紅利可期,但“蛋糕”該如何切?
隨著國家數據局的組建,全社會對數據要素市場的關切度達到了前所未有的熱度。很多企業甚至普通百姓都會基于對市場的樸素邏輯而產生一系列興奮點:我的數據值錢嗎?可以變現嗎?能不能以數據資產申請抵押貸款?能不能基于數據價值重新評估公司的估值和市值?
當數據成為有價值的數據要素,也必然要面臨收益分配的問題。高富平將數據要素的價值總結為三個維度:一是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經濟價值,如幫助企業科學決策、降本增效。
“數字經濟需要先獲取數據,再去做資源配置。數字化轉型的核心就是從以產品為中心到以客戶為中心。過去是企業拍腦袋決定產品的設計和生產,然后去找客戶銷售。而現在則是先找數據,了解用戶的行為習慣和體驗需求,然后再據此設計產品。”高富平解釋說。
二是助力社會治理現代化的治理價值,如幫助政府提高監管效率和服務水平。
三是實現全體人民分享紅利的分配價值。“數據由人民群眾產生,但個體的貢獻很難計量,直接分配的方式難以實現,需要通過一系列制度安排,以二次分配和三次分配的形式,讓全民共享數據紅利。”高富平說。
蔡躍洲表示,每一個數據主體產生單個數據并沒有價值,平臺獲得、收集、處理和分析數據也需要一定的成本。“當然,個人信息保護法給了個人信息的刪除權,即你有權通知平臺刪除你的數據。但個人是不是擁有數據收益的主張權,還有待進一步探討。”
2022年12月,財政部發布了《企業數據資源相關會計處理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旨在為加強企業數據資源管理,規范企業數據資源相關會計處理,強化相關會計信息披露。對于數字資產入表的嘗試,蔡躍洲特別提示了三個問題需要關注。
首先,并不是企業的所有數據都能夠成為數據資產,只有能夠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長期持續發揮作用的才能稱之為資產;其次,數據資產價值測算有很多維度,會計制度中入表價值,使用的是成本法,是其價值的下限,而交易價值則是由市場定價,因供需變化;再次,入表會涉及數據資產的評估,這需要完善的制度規范和監管手段,否則可能衍生出大量會計欺詐風險。
高體偉表示,建設和完善數據要素市場,肯定是千行百業甚至是每個老百姓都會受益的事情。他認為,三大類企業會率先受益。
一是做數字產業化的企業,即服務于讓數據流動起來的企業;二是擁有數據的企業,過去這些企業不敢、不會、不能讓數據產生收益,而當數據基礎制度完善起來,死數據就活起來了;三是對數據有迫切需求的企業,通過數據更好地對企業發展作出研判,從而讓企業發展得更好。
而對于老百姓,也會帶來實實在在的好處。“比如,你能享受的公共服務會更加便捷高效,數據拉通后,每個服務節點都非常了解你的需求。而且也會促生新的就業機會。比如,數據加工領域的需求就會越來越旺盛,數據治理、數據標注、數據確權、數據應用……都會需要各種層次的人才。”高體偉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