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頻次增加的超設計重現期暴雨,地下室防澇設計及物業管理工作愈來愈重要。首先對產生雨水倒灌的原因進行分析。對建筑地下室防澇設計引入“防、引、排”的設計理念:采取設計措施防止雨水倒灌入地下室;防不住時將雨水由重要區域引至不重要區域,保護核心資產;將地下室底層作為蓄水池,適當時由排水設備將水排出至室外管網。以實際項目案例為基礎,對上述設計理念給出了具體的落地措施及設計方案,并對增加的造價進行分析,提出基于投資與安全性,進行“防、引、排”設計;提出地下室防澇是設計、物業管理等各方面綜合的工作,并對物業管理提出建議。
引用本文:王帥. 地下室防澇設計及防澇物業管理探討[J]. 給水排水,2023,49(7):82-87.
01
建筑地下室產生雨水倒灌原因分析
經過調研并綜合各方面資料與信息,目前地下室雨水倒灌位置主要有以下幾類位置:車庫出入口、下沉廣場、地下室敞口疏散樓梯、地下室出地面的各類風井。在極端暴雨的情況下,由于降雨量遠大于市政的排水速度,室外地面很快便會有一定深度的積水。如果上述位置的口部低于室外地面積水的水平面,則會形成雨水倒灌。因此,這些位置都是在極端暴雨情況下雨水進入地下室內的風險點,風險點分析如下。
1.1 車庫出入口
通常車庫出入口會設置一個反坡,然后再向下坡(圖1),在車庫入口處就形成一個凸起。這個“凸起”通常高于室外地面標高100~150mm。這個高度很容易被暴雨形成的積水淹沒,使雨水進入車庫形成倒灌。
圖1 某項目車庫出入口建筑做法
另外,通常在坡道的口部、中部和坡道與地下室地面連接處各設置1道截水溝(尺寸寬300~400m×深400m),用來截住并排放由坡道口部進來的雨水。口部的截水溝(如圖1所示)直接連至室外管網,其他兩道溝的排水接至坡道專用雨水集水坑。在室外積水較深、室外管道滿負荷時,口部截水溝已無作用,此時坡道中部與末端截水溝攔截雨水能力則比較重要。這兩道截水溝的截水能力受到車道坡度(雨水流速與坡道坡度成正比)、溝寬(寬度窄時,如果雨水流速大,水將飛越過溝)、篦子縫隙(縫隙方向及縫隙面積影響流入水溝的水量),以及溝內排水末端及潛水泵的排水能力等這幾方面因素的制約。當坡道的坡度較大、截水溝較窄、篦子縫隙設置不合理時,后兩道截水溝的截水能力有限。因此截水溝不截水或者截水少也是雨水倒灌的一個原因。
物業管理方面,極端天氣情況下,會在車庫入口處設置擋水板或砂袋等擋水措施,防止雨水進入。但如果設置不及時,或者擋水措施高度不夠,雨水也會倒灌入地下室。
1.2 下沉廣場與地下室敞口式疏散樓梯
為了實現地下一層的商業價值,越來越多的項目設置下沉廣場。下沉廣場有兩個風險點:①樓梯或扶梯入口;②通向地下一層商鋪或地下一層的入口。下沉廣場周圍會設置圍欄,圍欄下部設置高度500mm左右的矮墻,防止地面積水溢入下沉廣場。但其入口處樓梯或自動扶梯口部若與室外地面高差不大,在極端暴雨情況,則有雨水倒灌的可能。另外,如果雨水不能及時排出,且室內地面或門檻與下沉廣場地面高差小,雨水則會從下沉廣場處的各入口進入地下一層,造成倒灌。
與下沉廣場類似,敞口式疏散樓梯直接承受一定雨量,同樣存在一定風險,但其雨量可控。然而,若敞口式疏散樓梯出口地面與室外地坪高差小(規范要求不應小于0.1m),在極端暴雨情況,風險較大,有雨水倒灌的可能。
1.3 地下室出地面風井
盡管《民用建筑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GB 50736-2012)規定:“進風口的下緣距室外地坪不宜小于2m,當設在綠化地帶時,不宜小于1m”,但由于條文用詞是“不宜”,因此在實際設計中,有時建筑師需要實現自己的建筑設計立面效果或景觀整體效果,風口底邊緣距離室外地面比較近。這種情況下,暴雨時則會造成雨水倒灌入風管,進入地下室造成水患。
02
建筑地下室防止雨水倒灌方案
地下室發生雨水倒灌后,人們首先的反應是排水系統設計是否合理。但實際上,雨水倒灌不僅僅與排水設計有關,與建筑設計、物業管理均有很大關系。建筑專業在追求建筑藝術創作的同時,應盡量避免雨水倒灌風險點產生;給排水專業應配合建筑專業實現其建筑創作,同時提出對建筑設計的專業建議,協調平衡建筑藝術創作與雨水倒灌風險之間的關系,并給出適合項目的排水措施;物業管理應有應對極端暴雨天氣的應急預案,存儲防汛物資,定期維護雨排水系統正常運行。下文將從設計及物業管理方面,對防止雨水倒灌方案進行具體論述。
2.1 設計方面
防止地下室雨水倒灌,對于給排水專業而言,是被動設計,即:先假設一定量的雨水進入地下室,然后采取設計措施將雨水排出。但我們設計時,應將建筑專業防倒灌的主動設計與排水系統的被動設計相結合,進行防雨水倒灌的綜合設計。即:通過建筑專業的適當設計,主動將雨水阻擋在室外。阻擋不了的,通過排水系統合理設計進行有序、有組織地排放。基于上述設計理念,提出以 “防”“引”“排”3個字作為地下室防雨水倒灌的總體設計邏輯。
2.1.1 “防”
“防”是本文所提的防倒灌方案中最重要的部分,屬于主動設計。其含義為:通過一切可以實施的設計措施,防止雨水進入或少量進入地下室。具體到各風險點處,可采取“防”的設計措施如下:
2.1.1.1 車庫入口
車庫入口處是風險點中最易出現雨水倒灌的位置,因此需要我們格外關注。結合1.1節的分析,具體設計措施優化如下:
(1)總圖豎向條件好的項目加高車庫入口處的“凸起”,最大限度防止室外雨水流入地下室。那么“凸起”的高度按什么標準設計?建議以當地設計重現期P=100年的5min降雨強度(見表1)的小時降雨厚度為標準設計。例如北京的項目,“凸起”的設計高度建議高出室外地面300mm;廣州的項目這個高度則亦為350~400mm。總圖豎向條件如果不好的項目,則車庫入口處可以設計安裝擋水板,擋水板高度與“凸起”高度設計取值相同。建筑設計需要考慮擋水板的設置位置和安裝空間。
表1 部分城市P=100年5 min降雨強度
(2)加大汽車坡道處3道截水溝的尺寸,建議每道設計溝的溝寬600mm,深度600mm。
(3)第1道截水溝設置在“凸起”的上方,當室外雨水溢流過“凸起”時,可以起到一定的阻擋作用。
(4)將第2、3道截水溝設置在坡度相對較緩的位置,或者將其1~2m范圍內的坡度盡量放緩,降低水的流速,有利于雨水流入截水溝(圖2),使截水溝起到截水作用。
圖2 坡道中間截水溝設計示意
(5)將篦子縫隙方向由縱向改為橫向,并且加大縫隙的面積,使篦子縫隙更有效的攔截雨水。
(6)第2、3道截水溝所連接的雨排水系統屬于截水溝的一部分,因此也需要提高其排水能力。具體措施為:
提高系統的雨水設計重現期。規范中對車庫入口處的設計重現期規定是10~50年,通常按高限取50年。建議高于規范的要求按100年設計,原因是,雖然提高了設計重現期,但初投資并不會增加很多。例如北京某項目匯水面積1 900m²的下沉廣場,其按50年設計重現期的設計雨水量為108.5L/s,而100年設計重現期的設計雨水量為120.4 L/s,比50年僅多12L/s。因此,基于100年設計重現期所選的設備投資增加并不多,但安全性卻提高較大,綜合性價比比較高。
為加大末端排水能力。①截水溝內采用雨水斗,而不是設置地漏。由于入口設置了擋水板或“凸起”,按沒有溢入雨水考慮。則雨水斗的規格僅按車庫出入口的匯水面積計算選取即可,但建議不小于DN150。另外,雨水斗建議至少設置兩個,其中一個堵塞時,另外一個能排除所有上述計算流量。②按設計重現期100年選取潛水泵的流量,揚程在計算數據基礎上增加3~5m(原因見2.1.3節)。
2.1.1.2 下沉廣場與地下室敞口式疏散樓梯
下沉廣場和敞口疏散樓梯的露天部分,因為匯水面積一定,所以這部分雨水量可控。但是如果雨水從入口部分溢入,這部分雨量是不可控制的。因此需要通過設計措施避免這些雨水從入口處溢入,具體措施為:①若有條件,在下沉廣場或疏散樓梯入口處設計總高度不小于當地P=100年5min降雨強度的臺階;②若無條件,則建議設置與車庫入口相同的擋水板(高度同①),與周圍圍欄的矮墻形成封閉的圍擋。
對于下沉廣場而言,我們需要避免雨水從下沉廣場地面溢入地下一層商鋪內。以北京項目為例,建議下沉廣場內通往地下層各入口設置200mm門檻,或者室內地面高于下沉廣場地面200mm。這個高度建筑設計既可容易達到,又可在排水系統不工作的情況下,防止設計重現期為50年左右的暴雨倒灌入室內(北京P=50的5min降雨強度為206mm/h)。
下沉廣場地面及敞口樓梯平臺處均需要設置雨水溝,引入專用的雨水集水坑后,由潛水泵進行排水,系統設計重現期亦建議按100年設計,水泵揚程在計算數據基礎上增加3~5m。
2.1.1.3 地下室出地面風井
對于地下室出地面的風井,建議嚴格執行規范對風口底部距離地面的規定,至少不低于500mm,避免雨水從風口溢入。若有敞口風井,則需要設置集水坑及潛水泵,雨水設計重現期按100年。
2.1.2 “引”
一旦“破防”,雨水從上述風險點灌入,地下室內的生命財產將受到威脅。由于傳統設計中,并不是每個位置都按照排放雨水設計,所以才會在雨水倒灌時出現積水。經過可行性分析,筆者提出“引”這個設計理念。
“引”,即將進入地下室重要區域的雨水迅速地引至非重要區域,從而保護核心資產,但同時需舍棄次要資產。核心資產即初投資很高或對建筑內人員生命安全、建筑運行安全有重要保障的各系統機房,例如:各變配電室、柴發機房、消防控制室、通信機房、數據機房、制冷機房、醫院的核磁共振、CT、直線加速器(放療設備)等大型醫療設備房(因為較重,通常設置在地下一層)等;次要資產則為底層車庫等非重要區域。具體措施如下:
2.1.2.1 重要機房
上述重要機房的位置分為兩種情況:①機房與車庫入口同層,雨水倒灌風險大;②機房與車庫入口異層,雨水倒灌風險小。與車庫入口同層的情況,除機房門口設置擋水板外,需要在機房附近設置87式雨水斗(非地漏)及雨水管道,目的是有效快速地將雨水全部引至底層車庫(或人防上方那一層車庫)等非重要且設置有排水設備的區域,實現“引”的設計思路;與車庫異層的情況倒灌風險小,則不用增加防倒灌措施。
(1)雨水斗設置規格及數量。建議設計參數如下:①以項目所在地P=100年的小時降雨厚度與機房前20m范圍內走道的面積(設計人員可根據具體項目情況確定面積)的乘積作為計算排水量;②排水時間控制在10~30 min;③建議采用DN150的87式單斗雨水管道系統。
以北京某商業項目變配電室為例,20m范圍內走道面積為95 m²,北京P=100年時小時降雨厚度為228mm,計算排水量為21.66m³。按10 min引走設計,則排水流量為36.1L/s。根據《建筑給水排水設計標準》(GB 50015-2019,以下簡稱“建水標”)附錄G,設置直徑DN100及DN150的87雨水斗各1個+立管即可滿足設計要求。
(2)雨水斗設置位置及安裝。在機房附近不影響行人通行安全的位置,例如走道拐角處或機房門的兩側,參照87型雨水斗下沉式屋面安裝方式安裝(詳見國標圖集09S302 P10)。
2.1.2.2 地下車庫地面
通常,車庫層的排水系統按照沖洗地面排水或按消防后排水設計(緩慢排放),排水系統末端為地漏或者排水溝(溝內設置地漏)排到下一層,系統設計排水能力較小。
車庫入口是雨水倒灌風險點,與車庫入口連接的車庫首層風險較大。如果仍采用傳統的設計方法,一旦產生客水倒灌,勢必會有一定深度的積水。因此,針對此層車庫建議按照排放雨水設計,即設置雨水斗系統將雨水盡快引至底層車庫。
(1)雨水斗設置規格及數量。建議設計參數如下:①以15cm為設計水深,設計水深與車庫面積的乘積作為計算排水量;②排水時間控制在30 min;③建議采用DN150的87式單斗雨水管道系統。
以北京望京某商業綜合體項目地塊A的B2車庫為例,車庫凈面積(扣除機房等面積)為16 670 m²,計算積水深度15cm,計算排水量為2 501m³。按30 min引走設計,則排水流量為1389.2L/s。根據“建水標”附錄G,設置46個直徑DN150的87雨水斗+立管即可滿足設計要求,平均約362 m²設置1個。
(2)雨水斗設置位置及安裝。建議地庫平面均勻設置,但車庫入口處、卸貨區處布置密度大一些,目的是將雨水迅速引至底層車庫。安裝形式與2.1.2.1 節相同。
2.1.3 “排”
當水從車庫首層引至底層車庫之后,底層車庫成為一座容量巨大的“蓄水池”,此時“排”成為這個設計理念中最后一項任務。
2.1.3.1 目前項目地下車庫底層排水系統設計
對于地下車庫底層排水系統的排水能力設計標準,“建水標”與《車庫建筑設計規范》(JGJ 100-2015)中均沒有規定。通常我們在設計時,地庫排水系統以排除沖洗車庫地面排水或事故排水為設計目的,一般會按每個防火分區設置兩座集水坑設計,流量則與消防水量接近。另外,這些地面排水設備的配電,有的設計為市政的雙路配電,不與柴油發電機連接;也有的按消防配電考慮,與柴油發電機連接,3路電源。表2為近年參與設計的項目車庫排水系統的潛水泵數量及參數統計。
表2 車庫潛水泵設計參數統計
2.1.3.2 對地下車庫底層排水系統設計的建議
按照“防、引、排”的順序,底層車庫是被“舍棄”的非重要資產,并且將其作為“蓄水池”考慮,因此可以維持目前的排水系統設計能力。
雖然可以維持目前的排水能力,但保證排水系統正常運行非常重要,因此需要安全的配電系統。在配電安全性方面,建議可以根據項目的重要性,增加一路柴油發電機應急供電給車庫的地面排水系統。具體實施時,設計方應在方案設計之初,給出柴發是否向車庫地面排水系統供電的建議,供業主、物管、成本等各相關方分析決策。
2.1.4 “防、引、排”設計思路的成本增加估算
“防、引、排”的“防”雖然比一般做法更為嚴格一些,但仍屬于常規設計,“防”所增加的成本可忽略。但“引”與“排”設計思路突破現有思維,有過度設計的嫌疑。因此采用“引”“排”之后的成本需要分析,根據分析結果綜合考慮,平衡投資與防澇安全之間的關系,從而減少不必要的投資成本,避免過度設計。本節繼續以2.1.2.2節中的北京望京某商業項目地塊A為例,計算“引”與“排”帶來的造價成本。
2.1.4.1 采用“引”措施增加的投資成本
采用“引”措施投資成本如下:①與車庫入口相連的B2車庫區域增加46個DN150雨水斗,增加雨水斗DN150立管46根鍍鋅鋼管,每根長7.5m,共增加345m;②有倒灌風險的重要機房共4處,但2處機房門開在車庫,因此與車庫共用雨水排水系統;另外2處機房公用走道,20m范圍內走道面積162 m²,根據2.1.2.1節計算,需設置DN150雨水斗2個,鍍鋅鋼管40m。③增加造價約8.25萬元,估算見表3。
表3 以北京望京某商業項目地塊A為例“引”帶來的成本增加估算
2.1.4.2 采用“排”措施增加的投資成本
采用“排”的措施時,如果地面排水按消防排水設計,由柴發供電,則不涉及到成本增加。但如果沒有按消防排水設計,若給地面排水系統增加柴油發電機房一路供電,則投資成本會相應的增加。柴油發電機的造價可按750元/kW估算,舉例項目則增加成本為19.8萬元(見表4);另外,柴發總箱、末端雙電源箱以及電纜會比原來增加約80%的造價。
表4 以北京望京某商業項目地塊A為例“排”帶來的柴發成本增加估算
2.1.4.3 成本增加的性價比
根據上述兩小節的分析,“引”“排”將會帶來一定的成本增加,但成本增加總體不高。由于每個項目特點不盡相同,因此建議設計師可在方案設計階段,根據項目的特點及重要性,綜合分析成本增加的性價比,供建設方決策。
2.2 物業管理方面
任何機電系統的運行成功與否,與物業管理能力密不可分的。專業的物業管理可以彌補設計的缺陷;不專業的物業管理,即使設計很完美,也會出現風險。
對于防澇工作而言,物業管理不到位,造成雨水倒灌的案例是存在的。例如北京某商業項目,在2022年7月的一次強降雨時,發生了地下室雨水倒灌的險情。事后分析,汛期不關注天氣預報、不做防澇準備(車庫入口無防汛物資)、值班人員不到位(倒灌發生之后很久才發現險情),是發生險情的主要原因。基于此,筆者對物業管理方面有如下建議。
2.2.1 完善暴雨應急預案
暴雨應急預案應完善,并建議包括以下內容:①防汛小組管理責任構架,責任到人;②根據暴雨等級確定相應的汛時應對方案;③對于防汛物資配備、儲存、養護的方案;④雨水系統的日常運行維護方案;⑤責任人員獎懲措施。
2.2.2 注重平時運行維護
汛期前,平時應做好對防汛相關的物資、設備進行維修維護,避免汛期時物資及設備缺失或故障,造成倒灌險情:①對防汛設備或物資,例如擋水板、沙袋進行檢查、維護,發現損壞等問題及時維修或更換;②定期清理排水溝、雨水斗等排水末端,發現堵塞及時清通;③檢修及運行潛水泵,檢查備用電力,發現故障及時修復。
2.2.3 汛期關注天氣預報
隨著越來越先進的氣象衛星及設備投入使用,天氣預報越來越準確。因此,進入汛期后,建議密切關注天氣預報,根據暴雨預警等級,采用相應的應急方案。其中包括及時引導客人將車移出車庫底層,并將車庫底層及時清空,用來容納“引”來雨水的工作。
03
總結及建議
建筑防澇的“本”在于總圖豎向設計以及建筑設計。首先,項目場地豎向設計時,場地豎向與城市豎向應銜接合理,場地標高盡可能高于場地周圍標高,使市政道路的積水無法流入項目場地;其次,建筑設計時,應盡量避免敞口設計。如無法避免,則可能產生倒灌的部位應采取如本文建議的設計措施,防止客水不進入建筑地下室內部。
基于現有建筑所出現的地下室倒灌問題,在項目設計實踐過程中,本文提出并推薦“防、引、排”的設計理念,通過相應措施使建筑更加適應氣候變化,以避免財產甚至生命的損失。不論是新建項目,還是出現過地下室倒灌問題的項目改造,建議可根據其項目特點,適當考慮“防、引、排”的設計方法。
建筑地下室的防汛工作不僅僅與設計有關,也與物業管理團隊的管理方法及能力密不可分。本文對物業管理方面給出了3點建議:①完善暴雨應急預案;②注重平時防汛設施及設備的運行維護;③汛期關注天氣預報,采用相應的應急預案。